金融学本科招生简章

 

 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
金融学(专升本)专业考试计划

专业代码:020301

主考学校:集美大学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对社会自 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、社 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者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,它是我国社会主义 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适应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 展,爱国敬业,坚持科学发展观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掌握 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能用所学经济学和金融学知识分析 和解释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,具备金融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 能,具有一定的实际金融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。

二、学历层次及规格

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, 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,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 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 相应专业本科水平,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。本专业考试课程 共 14 门,总学分共 70 学分。其中必设课程 10 门,共计 51 学分; 选设课程共 4 门,合计 19 学分。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 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。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,思 想品德经鉴定合格,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,发给高等教育

 

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 定的学位标准的,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,可申请 学士学位。

三、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

(一)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 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、职业道德水准、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 感,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,具有扎实的经济、金融理论知识和 金融业务操作及管理能力,能够在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 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
(二)培养要求

本专业要求掌握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具备金融行业相 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,具有一定的实际金融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。 主要包括:

1.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了解金融理 论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,熟悉金融活动的基本流程; 2.具有处理银行、证券与保险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; 3.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信息检索、搜集、识别、判断和利用信 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应用的能力; 4.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,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计算机技术应 用能力; 5.熟悉国家金融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 6.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; 7.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,适应金 融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。

 

四、课程设置与学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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