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学教育本科试点专业招生简章

 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
小学教育(专升本)专业考试计划

专业代码:040107

主考学校:福建师范大学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对社会 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、 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,它是我国社会主义 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小学教育专业(专升本)培养目标是把 学生培养成能适应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需 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掌握小学教育专业知识,能 够胜任小学多学科教学、班主任和小学教育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德 才兼备的小学专业化师资。

二、学历层次及规格

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的特点,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,以及应用基础 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故其专业培养规格与全日 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,但专业课程设置更具合理, 突出培养考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。全部课程 13 门,总 学分为 71 学分。其中必考课程 9 门,共计 49 学分;选考课程 4 门,共计 22 学分。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, 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,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,发给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其学业水平达到 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,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,可申请学士学位。

三、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

(一)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 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、职业道德水准、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 责任感,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,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热爱 小学教育事业,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尊重儿童发展规律,具 备从事小学教师职业的相关理论、知识和技能,具有一定的教育 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意识,能够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 工作的“一专多能”应用型人才。

(二)培养要求

本专业要求掌握小学相关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, 获得儿童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,具备小学教育领域教学和管理的 基本能力。 主要包括: 1.掌握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,掌握主教模块的基 本知识、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,具有知识整合和跨学科教学能力; 2.了解小学教育和养成教育的特点,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工 作的规律和基本方法,胜任班主任工作; 3.热爱小学教育事业,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,遵守教育 法律法规,践行良好师德; 4.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,能够给予适合的教育; 5.具有一定的教育问题意识和教育研究能力,具有终身学习 与专业发展意识,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 生涯规划; 6.具有综合的人文与科学素养,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。

四、课程设置明细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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